一、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免征优惠 x~b~a~i~x~i~n~g~c~o~m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x_b_a_i_x_i_n_g_c_o_m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小+百+姓+网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x.b.a.i.x.i.n.g.c.o.m,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提示:某些行业小会计不知有这一项,容易漏报造成税收罚款,千万注意检查。
二、纳税申报表变动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简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小.百.姓.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公告”)对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