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与办案机关交流链圈和币圈的事宜和案件较多,对于区块链项目的法律风险和现实发案概率,想再次提醒一下诸位,切勿在特殊时期“顶风作案”,远离法律风险,真正用技术成就美好生活欢迎www.xbaixing.com。
曾几何时,我们以为坐在对面的检察官朋友对币圈不甚了解,近期发现,并非如此x.b.a.i.x.i.n.g.c.o.m。为了办案准确,他们深入调研,甚至暗访;对于token的价值,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认为如果token对应有权益等,则token自身是有价值的,不能把发行代币的行为认定为“诈骗”,在实务中,也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xcG。
同时,在认定是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问题上,检方对于“投资者特定与否”的认定相对严格,如果确实“私募”,那么,不构成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小~百~姓~网。但是,不一定会按照无罪处理,而是有可能选择计算机类犯罪予以补白xbaixing.com。
对于“境外发币,境内无实质销售”的行为,当下,司法机关采取的方式还是相对宽容的,基本不会主动“穿透式审判”,而是“等子弹再飞一会儿”小 百 姓 网。因此,类似的项目方暂时可以喘息,记住万不要回国内进行“路演”等销售活动,以免遭遇刑事风险x.b.a.i.x.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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