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小+生+活+网。
(2)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以及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商业秘密、字号商号等具有知识产权属性的经营资源的企业。
(4)经营资源:经营资源既包括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也包括字号、商业秘密、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等能够形成某种市场竞争优势的经营资源。
特许人原始取得或经受让取得经营资源,或者取得包括再许可权在内的经营资源独占使用权的,可以视为拥有经营资源小 生 活 网。
(5)单店特许:是指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主要针对成熟的、主要的城市区域。
(6)区域特许:是指特许人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小_生_活_网。
特许经营的基本特征在于:(一)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二)被特许人根据特许人的授权在特定经营模式下使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三)被特许人按照约定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特许经营合同的根本目的是指被特许人在特许人指导下使用特许人的相关经营资源,在特定经营模式下开展特许业务。
(1)复制性:特许经营的基本特征是复制,即由加盟商来复制特许人的直营店面,特许人在店面经营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培训指导x_b_a_i_x_i_n_g_c_o_m。复制包括两个方面,外在形象和内在管理,这就要求所有加盟店必须保持统一品牌、统一形象、统一产品、统一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
(2)扩张性:特许经营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具有低成本和高成长性的特征,它可以使一个品牌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占领尽可能多的市场。
(3)差异性:加盟商与特许人是两个不同的经营主体,加盟商的管理水平和认知能力不同,有时难以按照特许人的要求统一经营,甚至有些加盟商违法经营,损害了特许人的品牌形象SaQ。
律师代理特许人或被特许人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立项及主体资格审查、订立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移交或全过程法律服务可参考本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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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加盟连锁经营模式在国内得到了迅猛发展,然而,加盟项目诈骗的新闻屡见报端,骗人招数繁多,令人防不胜防。故对该商业模式需要一定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