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可谓是多得数不胜数的,其利润之高,引得许多人竞相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中来,今天我们来聊聊,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一、公司名称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在本省地级以上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其名称中的市辖区名称应当与市行政区划连用;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应符合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1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全部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缴足。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人民币。健康运营1年以上,各方面达到监管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扩大资本金注入。
(三)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45%,其中每一个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其余单个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单个股东持股不得低于1%。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持有的股份自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2年内不得转让。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六)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八)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