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有些学子熬过了艰苦的高考,却换不来梦寐以求的大学生活,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他上大学。这时候,国家助学贷款就圆了贫困学子的大学梦,今天我们来聊聊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申请代偿:
(1)非应届毕业生;
(2)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
(3)毕业后到西部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不含3年)以下的学生。
2,艰苦边远地区是指哪些地区?西部包括哪些地区?
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3,哪些算做基层单位?
(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
(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4,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是多少?
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本科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研究生毕业生每人每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12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12000元的,按照每年12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小编温馨提示:对于资料弄虚作假的、在边远地区工作提前离岗的毕业生,一经查实,一律视为违约,国家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